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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不起也躲不起!小区旁歌舞队升级装备“高音喇叭”,究竟该怎么办?

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 2018-08-06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公园里唱歌跳舞理所应当

但是使用高音喇叭

是不是应该注意场合?

每天从早到晚不停歇

也要把别人的感受放心间



小区居民不堪其扰

  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吗?


1
Q1

我居住的小区旁边的公园,每天从早到晚都有用大功率喇叭跳舞唱歌的群体,人多的时候公园里有上百人,无数喇叭一起制造噪音,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A1:

你好,你可以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拨打当地的市长热线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协商解决。

根据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应控制在45分贝-55分贝之间,超过这个标准的音量,即属噪音扰民。但现在你制造噪音的地方在公园内,公园内存在着人员多、流动性强,制造噪音的人群不特定等问题。故你应该向公园的管理者进行反映,让其对制造噪音的人群进行劝阻等。且在我国的其他公园针对噪音的问题,安装了环境噪音监控预警仪,若噪音超过规定的分贝,则该报警器会报警,较好的解决了公园内噪音扰民的问题。

一个人的力量有限的,你们应当联合小区内同样遭受噪音干扰的居民,多向有关部门反映,并且对制造噪音的人群,应当多以劝导为主,通过你们的反映和公园管理者的努力,噪音问题应当会得到解决。

最后,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你解决疑惑。


2

Q2

老公抛妻弃子消失五年,结婚证在他那里,起诉离婚要有结婚证明才能起诉,可是我去当地补办,当地不给我补,我该怎么做?

A2:

你好,现提供两种方式供你选择。

第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7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故你去当地进行补办,关键要看你是否提供了上述法条规定的相关材料,若你提供了相关材料,则应当给你补办。否则,你可以向该机关纪检部门投诉。

第二,现根据你的描述,你的老公抛妻弃子消失五年,你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宣告其死亡。根据《民法总则》第51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又根据《民法总则》第46条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现你的老公已经消失五年,符合该规定,可以依法申请。

3

Q3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前夫在婚内,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名下的车子非法抵押了。车子也被转手多次,前夫也找不到,我也找不到,但是我怕发生交通意外需要我承担法律责任。报警也不肯受理,所以我想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找回车子处理经济问题?

A3: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故若将来发生交通事故,你也不必担心需要你承担法律责任。现因为是你的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将此车抵押,你不知情,在离婚时,你们应当就此事达成协议。

现公安机关不处理,也并无不当。你现在应当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故若将来发生交通事故,你也不必担心需要你承担法律责任。现因为是你的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将此车抵押,你不知情,在离婚时,你们应当就此事达成协议。现公安机关不处理,也并无不当。你现在应当及时的找到你前夫,协商将此事处理,并且积极协助受让人将此车过户,则此问题可以彻底解决。现找不到受让人,从法律意义上讲,受让人属于善意第三人,已经合法取得该车辆的所有权。


4

Q4

本人购一处拥有国土证的二手住宅,和卖家去国土局过户时被告知目前该国土证无法过户。请问律师,这种房子能购买吗?如实在想买,有什么方法可以避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吗?卖家有2个儿子已经成年,如卖家儿子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是否会对该房子有影响,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帮助,非常感谢!

A4:  

你好,这种房子最好不要购买。国土证全称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若没有国土证,则无法证明该房屋土地归出卖人所使用,购买此房屋法律上无法过户,对于购买人而言,存在诸多诉讼风险。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或者土地使用以登记为主,现国土证无法过户,则无法证明你对该土地的合法使用,不受法律保护。如一是出卖人将该房屋再次出售,存在一房二卖风险;二是该房屋不允许交易(如房改房或经济适用房),购买合同无效。

上述已经描述了诸多法律风险,你若实在想买,则最好去公证处将你的购房合同进行公证,若符合公证条件,则可以购买,若不能公证,则不要购买。你描述的卖家两个成年儿子将来发生纠纷,是否对这个房子产生影响的问题,则可能存在,那就牵扯到该房屋将来继承和财产分割的问题,但法律解决已经发生的事实,限于你的描述,为避免此风险,你可以在起草合同的时候进行约定,规避此风险。


5

Q5

别人家的网线和电线从我家后院上空穿过,我该怎么维权?

A5: 

你好,你的这种情况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

我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这是法律规定的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也是处理你与邻居关系的依据。现别人家的网线和电线从你家的后院过,其一,若通过时影响到你家的正常生活,如影响晾晒衣服或者存在安全风险等。你可以要求邻居进行整改,排除妨害,如果因此给你造成损失,你可以要求其赔偿。这是你的正当权利,可以先进行沟通,若沟通无果,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其二,若通过时未影响到你的正常生活,且必须从此通过,别无其他的途径。作为邻居,你也应当承担一定的容忍义务,这样你的行为体现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并且远亲不如近邻,与人方便也就是与己方便。


感谢值班律师:



(河南郑州 宋成帅)





不打扰别人,

不怠慢自己,

将心比心,

与人为善即是与己方便。


实习小编 | 马一鸣

实习法务 | 刘婷   管雨阳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欢迎转载,共同普法,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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